■ 累计投放小额信贷34.59亿元,带动73415户脱贫户发展产业
(相关资料图)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219.6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全省3.54万名应届“雨露计划”毕业生中,92.4%签订就业协议或落实毕业去向
11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今年以来,该省坚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断强化产业就业帮扶。目前,陕西省已累计投放小额信贷34.59亿元,共带动73415户脱贫户发展产业。陕西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219.6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为强化政策支持,陕西省出台《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若干政策措施》,把脱贫群众增收情况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收入分析调度,进一步集中力量、强化举措,确保有效衔接期内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
为扎实推进产业帮扶,陕西省立足脱贫地区资源禀赋,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并制定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陕西省还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不断增强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截至目前,陕西省脱贫地区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96家,农民合作社达4.1万家,家庭农场达3.95万家,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627家。
为持续做好稳岗就业,陕西省建立全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实名台账,统筹建立劳动力资源、岗位需求、技能培训3个数据库,实现按需开展培训、精准对接就业;召开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四百工程”现场培训会,总结推广白河县“四百工程”先进经验,安排部署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推进“雨露计划+”促就业行动,全省3.54万名应届“雨露计划”毕业生中,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落实毕业去向的达3.27万人,占92.4%;统筹建立公益性岗位双维度管理指标体系,着力提升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容量,持续提升就业载体带动就业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719个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带动6.25万人务工,其中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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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看三秦·厅局动态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陕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在西安召开,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试点县要严格试点管理,规范探索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迅速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整体谋划、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各试点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与工作衔接,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督指导,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确保两项试点出成果、见实效。
陕西省水利厅:
抓好三项工作 推进水利建设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以来,陕西省前三季度水利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落实水利投资331.59亿元,同比增长3.18%;完成水利投资326.98亿元,同比增长16.8%。
当下陕西省水利厅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二是抓好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督导;三是及早部署明年工作计划,切实抓好2023年项目准备工作,为来年工作打好基础。
“陕西牧技推广”
微信公众号正式运行
近日,由陕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创办的“陕西牧技推广”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行。该公众号秉承“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的宗旨,主要面向全省各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畜禽养殖场户、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适时推送行业动态、养殖技术、政策法规、畜产信息、党建资讯等信息,交流推广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助力打通科技惠农最后一公里。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开展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以“融合”促“发展”,积极融合乡村振兴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陕西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优势,把发展高质量中药产业作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共同组织开展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遴选具有良好中药材产业基础、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秦药”品种或地标性中药品种有一定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的中药材生产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技术和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示范带动区域性中药材产业集群化高质量发展,推动“秦药”品牌建设和质量建设,使中药材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致富“良方”。
据了解,陕西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县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填写《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申报表》,向当地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建设条件遴选建设,并将建设情况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