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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陕西共有6村3镇入选。目前陕西共有46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6个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陕西此次入选的村、镇分别是:榆林市榆阳区古塔镇赵家峁村、汉中市留坝县留侯镇营盘村、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村、安康市旬阳市仁河口镇水泉坪村、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孟姜塬村、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兴隆场村,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镇、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和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镇。
这些入选的村、镇(乡),是陕西各级各部门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出的一批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近年来,陕西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省级旅游专项经费用于乡村旅游项目奖补。2021年,陕西省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26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18.27亿元。
乡村旅游在富民惠民方面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彰显。2021年全省乡村旅游惠及农户31.87万户,惠及农村人口171.8万人,带动农村人口就业102.63万人,受益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180.74元,其中因旅游而获得的收入12770.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6.58%。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充分发挥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乡)的示范带动效应,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发展集聚区(带),更好地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