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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韩小珍)1月5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宝鸡蜂蜜”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正式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也是宝鸡市获批的第十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宝鸡养蜂历史悠久,蜜源植物丰富,素有“中华蜜库”之美誉。目前,全市现有养蜂户6384户、养蜂专业合作社51家,加工企业14家,中蜂存栏15.3万群,生产优质蜂蜜2100吨,产品远销山东、湖北、福建、甘肃、宁夏等地。随着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宝鸡蜂业在产业体系、服务网络、技术水平、组织化程度等方面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推进”的良性发展格局。2017年,宝鸡市启动“宝鸡蜂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在全国独家整市获颁蜂蜜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近期成功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
近年来,宝鸡市不断加强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用品牌提升产业,用产业支撑品牌。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宝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培育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挖掘特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目前,全市拥有地理保护产品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数量达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