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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榆林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府谷县黄甫镇挂牌成立。
经省法院、省编办批复同意,榆林法院在“黄河入陕第一湾”所在地府谷黄甫,设立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该法庭的设立既有力地保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也对更好地保护当地明长城遗址、黄甫古镇等古文化遗址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庭设立后,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2+2+4”的审判团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专门审理,切实满足了生态环境司法案件的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特殊要求。
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等出席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