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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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持续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456”工作法,创新推行一月一提示、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四个一”动态监测方式,因人因户施策,分层分类帮扶,确保及时纳入、精准帮扶、风险稳定消除。2022年,1380户3937人纳入监测对象,171户498人实现稳定消除风险。7.6万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1.17万脱贫人口纳入农村特困供养。
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常态排查、动态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全市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30种大病集中救治率、“四类慢病”患者签约服务率均达到100%。建立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排查机制,实施危房改造1028户、示范农房建设360户、抗震改造48户。新建改造供水工程730处,24.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全力推进羊子、马铃薯、苹果、蔬菜4个百亿级和小杂粮、中药材、肉牛、生猪4个十亿级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开展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行动,全市53.5%的行政村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持续落实就业平台输出一批、企业园区招聘一批、工厂车间吸纳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自主创业解决一批和技能培训提升一批“六个一批”就业帮扶措施,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4.3万人,社区工厂和帮扶车间吸纳就业2.4万人,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1.63万人,实现就业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推动脱贫地区全面发展。
加大佳县、清涧、子洲3个省级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出台专项支持《意见》,落实16项倾斜支持政策,其中市级衔接资金每县倾斜支持1000万元,实施了一批补短板项目。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投资2.3亿元支持后扶项目50余个,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完善“一站式”社区服务,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促进搬迁群众办事便利、生活便捷。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开展4个省级、24个市级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完成573公里自然村硬化道路、635公里安防工程。完成清洁能源取暖改造2万户。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99.3%。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厕2.01万座,93个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9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绿化美化村庄100个,建设生态振兴示范村20个。启动乡村建设“个十百”示范创建工程,启动建设楷模村4个、示范镇50个、示范村500个。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全市行政村党组织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储备村干部后备力量5018名。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1507次,组建乡村振兴宣传队伍,全力讲好榆林乡村振兴故事。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宣传,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促进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持续提升。加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6个、省级示范村13个,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做法,创新设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持续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成果,涌现出榆阳区“拴正人家”、绥德县“说事堂”等一批乡村治理典型。
统筹安排资金项目。
保持财政投入稳定,市本级投入衔接资金9亿元。建立“市级定工作方向、县级抓谋划储备、第三方参与审核”的三方联审制度,多方联动建好项目库,储备2023年度项目5113个,概算投资51亿元。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清单+模板”管理,列出3个清单和22个模板,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资金支出督促机制,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衔接资金项目开工率、支出率均达100%。
凝聚社会帮扶合力。
强化驻村帮扶,选派1013支驻村工作队、3185名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出台干部提拔重用、交通费差异化补贴等关心关爱“十条硬举措”,提拔使用驻村干部699人,召开优秀驻村干部事迹报告暨乡村振兴优秀案例展示大会,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动力。配合开展国家和省级定点帮扶,投入引进帮扶资金1.09亿元,实施项目29个,带动1.2万户农户持续增收。深化扬榆协作,累计投入苏陕协作资金2.04亿元,实施项目46个,惠及农村人口3.08万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开展“村企共建”行动,动员204个经济效益较好的规上工业企业,结对帮扶206个薄弱村,组织北部6县市区对口帮扶南部6县,开展“合力团”结对帮扶、“千社助万家”等活动,汇聚乡村振兴磅礴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