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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2”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近期,安徽省舒城县高峰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高峰乡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村(居)、相关站所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排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为全面做牢做实专项整治工作,高峰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以及各村(居)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村(居)依照文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专责,狠抓工作落实。
坚持群众参与。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高峰乡高度重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由村两委牵头进村入组,召开小组会议并进行专项宣传,组织群众填写《高峰乡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查问卷》,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的同时了解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告知群众监督举报的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评价。
提高工作效能。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30日开始贯穿整改工作始终,高峰乡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推进机制,要求各村(居)、相关站所办按照时间节点,定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开展情况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保证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稳中有进。
定期开展督查。乡村振兴办在结合各村(居)、相关站所办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手段,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明确时间节点,敦促整改落实,保障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高峰乡将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成效,争取获得群众认可,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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