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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提出,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推进市场化运营管理、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推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100%,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自然村比例100%。
各县(市、区,除厦门市各区外)每年推动一个以上乡镇实现全镇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全县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各设区市(除厦门外),每年新增1个县(市、区)以上;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管理,提升垃圾治理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各设区市推进本地区县(市、区)全覆盖实施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在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同时,各县(市、区)应同步建立对市场化运营主体的考评机制;各地应抓紧取缔露天生活垃圾收集池,建设或配置密闭式收集点(站)、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避免二次污染;推动各地完善农民缴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每户每年缴纳60—120元,强化村民的主体意识和监督意识。